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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到泉州物流 包头惠龙非法吸储案身后事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2/5/10 浏览次数:

    上海震惊全国的包头惠龙非法吸储案二审结束,12名被告人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缓刑及免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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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但该事件留给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“惠龙公司”)和近2000名债权人之间的债务纠纷依然悬而未决。上海因惠龙公司名下的可变现资产数额有限,这起案件留下的涉及金额高达24亿元的债务黑洞难以填补。

  经过历时一年的调查审理,惠龙公司及被告人王秀华等1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,在2012年1月17日一审宣判后有9名被告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,近日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,维持原判。 

http://www.lhquanzhou.com/yxlx/611_9.htm

http://www.lhquanzhou.com/yxlx/trertr.htm

http://www.lhquanzhou.com/yxlx/dfgr.htm

  根据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被告单位惠龙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被判处罚金50万元;王秀华等12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缓刑及免刑,并处罚金2万至8万元。在该起非法吸储事件中,另有社会人员以中间人身份参与集资和获利,几名社会集资参与人亦获刑。

  2011年4月13日,惠龙公司老板金利斌以公司名义吸收公众资金,因债台高筑无力偿还而自焚,上海当时曾震惊全国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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